廣告的目的在吸引讀者、觀眾或聽眾的注意,使他們瞬間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為了達成目的,就必須運用聳動又具有創意的廣告詞,最好再配上生動活潑的畫面和適當的情境音樂,才能讓大眾驚賞,增加購買、消費或參與的意願(如大同公司、黑松汽水、乖乖食品等電視廣告),所以廣告詞以「語不驚人死不休」為最高準則。
廣告可分成商事廣告和商品廣告兩大類。
一般來講,商事廣告大都刊登在平面媒體或以傳單方式發送,需要較多的文字說明,其內容(廣告詞)大致可分為標題、正文(主題說明)、聯絡語、署名和末啟詞等。商品廣告主要在推銷商品,其一為無形的商品(如美容、塑身、補習、金融、理財等服務業),其二為有形商品(以金錢易物)。無形商品廣告的內容與商事廣告大同小異(用於非平面媒體時,則另當別論),有形商品的廣告詞強調簡潔、有力(大部分用於費用昂貴的非平面媒體,廣告時間分秒必爭),直接以正文強調商品的優點與特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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